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0年招生录取
优惠政策
1、按1:1投档,凡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保证不退档。
2、湖南省内考生填报我校志愿且成绩高于我校抛档线30分,保证按其填报的第一志愿专业录取(厚生班志愿除外),第一学期后可申请更换专业;填报我校志愿且成绩高于我校抛档线20分,按其填报的志愿专业之一录取(厚生班志愿除外)。
3、湖南省内考生填报我校厚生班志愿,文科成绩高于我校抛档线40分、理科成绩高于我校抛档线50分的,保证录入厚生班学习。
招生就业处
2020年7月20日
©2023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版权所有 湘ICP备18011312号-1 湘教QS3-2005050000253号